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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决定:胡静林任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

中工网 2023-12-22

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,11月28日上午,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干部会议,宣布中央决定:


胡静林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,免去王军同志的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职务。



公开资料显示:


胡静林,男,汉族,1964年6月生,安徽歙县人,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8年8月参加工作,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、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毕业,获经济学博士学位。


1992年-1994年,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;


1994年-1998年,分别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、企业司副司长(其间:1995年2月-1996年3月挂职任云南省保山地区行署副专员);


1998年-1999年,任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司秘书;


1999年-2004年,分别任财政部财产评估司副司长、经济建设司副司长;


2004年-2007年,任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;


2007年-2009年,任财政部办公厅主任、新闻发言人;


2009年-2014年,任财政部部长助理、党组成员;


2014年-2018年,任财政部副部长、党组成员;


2018年-,任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、党组书记; 


2023年11月,任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。


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,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,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、党组书记。


来源:综合国家税务总局网站、公开资料

编辑:王莹

审核:余国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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